黑格尔 大逻辑 『逻辑学』 笔记

通往现代哲学的必经之路

Posted by Yinode on Wednesday, April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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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逻辑

黑格尔的逻辑学本质上是逻辑发生学,也是唯一真正意义上的逻辑学,因为黑格尔利用辩证法把这个世界的底层逻辑给你推演出来了,而不是现场给你个基本的预设去玩符号游戏,所以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逻辑学实质上是本体论发生学

术语解释

黑格尔的纯粹

黑格尔的纯粹通常是一种通过二阶的反思,回到幼体状态的东西。而这种东西通常是自为存在的,已经扬弃了中介性。

就比如说Pure being 作为存储知识就是建立在通过第二层的反思把第一层的反思去除,得到一个没有任何规定性的存在。

导论

逻辑的通用范畴

如果说其他所有科学实质上有会利用一个不言自明的,前反思的预设在里面,就如同某种公理。那么逻辑学不一样,逻辑学是唯一真正意义上没有任何预设的科学,并且逻辑学的研究方法和它的对象是完全相同的。逻辑并不能预设任何规则,因为这些规则就是逻辑学的内容,我们必须先建立才有规则,所以逻辑学可以说只有当他完成的那一刻,逻辑的定义和逻辑本身才得以现身。

同样的,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或者说概念思维的科学,而概念是什么?这需要我们在逻辑学的研究过程中才能给出,所以这部分导论并不是所要预先给任何关于逻辑学的定义或者方法,而是给出关于逻辑学的解释和反思,让逻辑学更加直观。

对于传统二元对立以及逻辑学观念的批判

接下来就是黑格尔用大量的篇幅去批判很多对于思维和逻辑的常见误区

一般的来说,逻辑学被认为是关于思维的科学,对此有人们有一些基本看法:

  1. 所谓思维,就是指认识的纯粹形式
  2. 逻辑来自于内容的抽象,至于认识的第二个组成部分 ,质料,不过是某种预先给定的东西
  3. 如此,逻辑就完全没办法和质料粘上任何关系(你最多就是说逻辑和思维有关,和形式有关),那么逻辑看起来就仅仅只是认识真理的形式,而不是真正包含真理。因为真正作为真理本质的东西在逻辑之外

首先,说逻辑只是来自于内容的抽象,并且逻辑只能教导思维的规则,却不能运用在那些被思维着的东西上,也不能考察这些东西的组成,这只是一种愚蠢的想法。因为既然逻辑可以把思维的规则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在逻辑里面已经包含了自己的内容。在它们里面包含知识的第二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质料。

其次呢,我们总是很容易去构建一种思维VS质料,知识的形式VS知识的内容,心灵VS物质的二元对立,我们总是认为知识的材料就是一种外在世界给与的东西,然后充满了空虚的思维,才成为了知识。

进一步我们就自然认为,思维的质料是可以自己维持自己的规定性存在的东西,但是思维不一样,思维是有缺陷的东西,他只能去依附于质料,去确保自己能和质料保持一致,才能说构成了真理。

那么就可以说,思维对于质料的把握永远只是一种直观的把握,当思维尝试去把握质料或者说对象的时候,只是在自己修改自己,永远无法真正超越自己的思想。

通过对上面一些观点的阐述,这种观点实质上就是主客的二元对立(一种非常庸俗的实在论),而这种对立构成了我们对于这个世界表象性的,庸常的看法和意识。这种观点会很容易带入到理性之中,从而造成了很多错误,所以在精神和宇宙世界里面去驳斥这种二元对立是哲学的基本职责,同时这种二元对立也是影响人进入哲学的阻碍,我们必须消除这些观点。

传统的形而上学家对于思维的概念比这个观点要更加高级一点,那就是认为只有在思维之中的事物才是有意义的事物,任何东西都必须提升到思维的形式,成为思维的事物。这就是思维必须作为事物的中介,甚至可以说,思维就是事物的内在本质,思维和事物本质上同一。我们可以看看思维Thinking事物Thins,这个英语里面的词就预设了某种联系,事物可以说就是思维的产物。

一种反思的知性霸占了哲学,这是一个司空见惯的口号,我们必须理解这个口号的意涵:所谓反思的知性,指的就是和理性向对立的,坚持分裂和对立的知性,这种知性本质上就是一种主观主义,1.认为真理是建立在感性的实在性之上,2.认为思维不过是思维罢了,3.思维依旧需要感性,知觉的东西来进行填充,所以填充之后的结果也就是一般的假象罢了.那么真理的概念就在这个过程中丢失了,这时候的知识也就是一种主观知识,主观知识不过就是一种观点而并非知识。说白了就是思维并不能提升到客观理性的层面,还是一种自我游戏,这种对应的应该就是黑格尔的各种前辈,包括说康德这种人,坚持知性和物自体的对立,黑格尔也认为康德的思想就是一种主观主义。

虽然这种认识活动看起来发生了倒退(就是说从主观主义倒退到了了一种庸俗实在论),但却有其发生的深层次的根据,这根据也得以让知性提升到现代哲学的理性。也就是说,那个已经广为流传的观念的基础(也就是主观主义对于真理的观念),必须在这样一个观点中去寻找,即知性的规定性必然与知性自身相冲突,这种矛盾也就是造成上面实在论和主观主义的原因。

那么这种矛盾是什么呢?上面我们提到过的知性的反思,是通过把具体直接的东西进行规定和分离,从而超越直接的东西,但是这种反思除了进行分离,还必须超越自己,把分离的东西重新连接起来,而冲突就在这个连接的地方爆发(就如同有限和无限这种规定性连接在一起,就会爆发矛盾)。这种重新的连接属于理性层面,重新超越规定,认识这种冲突是通向理性的伟大和否定的一步(在黑格尔看来,理性就是能够自我觉知的知性,知性是通往理性的一个必要环节,而不是某种外在于理性的东西)。但是有些认识就陷入一种误解之中,认为理性就是自相矛盾的,它没有看到这种矛盾实质上就是对于知性的一种超越和瓦解,在这种情况下,他无法超越,到达理性,而是退缩到感性之中(从主观主义退化到实在论)。又或者选择另外一种立场,就是承认知识是一种作为现象的知识,他承认自己的无能,无法认识物自体,但是又认为自己能够认识现象层面的知识,这就又预设了对象是分类的,有些对象可以认识,有些对象不能(这就是典型的康德主义,可以认为是主观主义的增强版),而这种认识当然不能说是正确的认识。这就感觉是一个低配的有限性(作为表象的认识),天天意淫自己能够作为无限来用,康德就认为大家都有的主观性就是客观性,而黑格尔观点明显要更狂一点,你就把自己的有限性贯彻到底,主动的作为无限来用,那就成为了真无限,也就是超越到自己的外部。

知性形式批判(康德干的事)的结果就是说,知性的形式无法运用于事物自身,这仅仅意味着这种形式自身就是不真的东西。但是由于这些形式又被认为对理性和经验是有效的,这就不会对形式造成任何改变,这种形式却依旧保留其有效性,无论是在主体侧还是客体侧(批判完了却还是继续用,这不行)。如果这种形式连自在之物都无法应付,那就更别说他们属于的那个知性了。如果这种形式不能成为物的规定性,那就更不能是知性的规定性,最起码要让物承认你的这个规定性吧,这是最起码的尊严了。无论是这种有限和无限的规定性运用于时空,或者是世界,亦或者精神的内部,都表现为同一种冲突(典型的康德的二律背反,有限和无限的矛盾)。如果说我们把有限和无限同时运用于世界之上,世界这个观念就瓦解了,那么精神自身就更加是自行瓦解的东西,精神包含着这两种规定性,是自相矛盾的。这些规定性可以运用于对象上面,但是对象本身是没有这个差异的,对象是通过我们赋予这些规定性,才会构成矛盾(就是我们把无限和有限赋予世界,才造成了这个矛盾,黑格尔的意思就是你这么去用,必然矛盾,这源自于精神的自我矛盾,但是这种矛盾又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这个世界所带给我的)。

所以这种批判实质上只是把客观思维的形式从事物中删除,但却保留在发现这种形式的主体之中。也就是说,这种批判并没有考虑这种形式对于其自身到底是什么东西(就是这种形式的发生学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把这种形式在主观思维中直接接收下来(就好比直接引入了一个黑盒的工具箱,立马就用了起来)。这样一来,它就没有谈到这些形式自己作出的推演,或它们作为主观逻辑的形式的推演,更没有谈到对于这些形式的辩证考察。

再进一步的形式之中,先验观念论就发现那个从批判哲学里面剩余下来的物自体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幻影,而先验观念论的目标就是摧毁它。这种哲学尝试让理性从自身出发来呈现规定性,但是其主观主义的态度最终还是让这个目标失败了。(这是对于费希特的批判,费希特想要解决康德留下的物自体,黑格尔认为最终还是失败了)

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逻辑”总是忽略了其中形而上学的意义。这门科学总是被认为其中不包含意识世界所认为“真实”的东西,也不包含任何真实事物(就是说大家不认为逻辑是真的,是具有本体论意义的)。但是造成这门科学变成空无一物的形式科学的原因并不是这个。另一方面,我们总是认为逻辑具有缺陷(缺少质料),但是真理本来就不存在于那个缺失的地方。更重要的是,逻辑形式的空洞的根本原因仅仅在于考察和对待逻辑形式的习惯(黑格尔的意思就是你们玩逻辑的都没玩明白)。只要把逻辑形式看成一些四分五裂的规定性,而不是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那么这种逻辑形式会作为僵死,缺失的精神形式,而实际上精神就是这些形式的活生生的统一体。这种逻辑就丢失了重要内容-一种自身就是实体的东西,这种东西无非就是这些抽象规定性的具体化,但是这种东西人们却总是希望在外部寻找。但实际上,逻辑理性本身就是实体性的东西,它自身就包含所有抽象的规定性,他就是规定的统一体。逻辑之所以看起来空洞,并不算因为逻辑对象的空洞,只是因为我们把握对象的方式出错了。

就是说我们不应该尝试去外部把握对象,而是尝试把握逻辑自身,并且是作为一个活生生的有机整体去把握

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逻辑学

以上的反思让我们进一步提出,应该以何种立场去考察逻辑,而这种立场不同于以往对待这门科学的立场,同时也是未来这门科学的真正基础。

在精神现象学之中,我提出了意识的发展过程,从一开始意识VS对象的对立,一直发展到绝对知识。这个过程穿越了意识和对象的关系的所有形式,最终得出“科学”的概念。就此而言,这 个概念在这里不需要一个辩护,因为它已经通过自身而得到辩护。它唯一能够作出的辩护, 就是通过意识而制造出这个概念,因为意识特有的形态全都已经消融在这个作为真理的概念之内— 对于科学这种概念的论述性证明只能提供一个通用的观念和历史性的知识。对于科学,或者说是逻辑,他的证明只能通过它在意识之中必然的产生过程进行证明。假若某种科学是以一个定义作为绝对开端,那么这个定义无非意味着,当人们提到科学的对象和目的时, 首先设想一个得到认可的、众所周知的东西,然后给它提出一个明确而正确的表述。而这种东西被设想出来在,只是因为一个历史性的保证,保证你可以用那个已经被广泛承认的东西,甚至可以说只不过是在祈求大家把某个东西作为已经得到承认的东西。并且这种承认的东西总是后面会有人持续加入,持续冲突,矛盾,争辩。那么这种对于科学的定义,是不可能揭示出科学以及科学对象的必然性的(黑格尔在这边大力批判对于科学的定义)。

因此在当前的这部著作里,纯粹科学的概念及其演绎是在这个意义上被当作前提,即精神现象学不是别的,恰恰就是这个概念的演绎。绝对知识是一切意识形态的真理,这是因为只有绝对知识才能让研究对象和自我确定性之间的分离消解。真理和确定性之间相等(这里说的确定性就是必然性,为什么真理必然发生,一般的学科,研究对象实质上就是问题,比如为什么水会沸腾,那么确定性就是,为什么水必然会沸腾)。

在纯粹的科学之中,我们以消除意识的对立为前提,这就是说,纯粹科学所包含的纯粹思想和自在的事物自身相等(如果把思想看成问题,事物看成答案,那么答案就是问题本身,答案就是问题的发生学,就是问题的历史)。所以,科学的真理就是纯粹自我意识的发展过程,并拥有自我的形态,所以外在自在自为存在者也是意识的概念,并且这种概念本身也是自在自为存在者。两者在纯粹科学中得到了统一。

这种客观思维(就是指上面的概念和存在的统一)因此就是纯粹科学的内容,所以这种东西并不是存在的形式,同时也并不缺失认识真理所需要的质料,这种存粹科学的内容本身就是真理,如果说人们还想继续用质料这个词,那么真正的质料,并不是某种外在的东西,恰恰就是一种纯思或者说绝对形式自身。那么,逻辑就被理解为存粹理性的体系,是纯思的位面,而这个位面属于显露的真理真理自身之中并向自身显现。纯粹科学是内容是上帝的推演,是上帝的创世之诗歌,是发生在自然和有限精神的创造之前绝对本质.(上帝的创世白皮书)

阿那克萨哥拉是世界上第一个给思维,也就是努斯 Nous发言权的人,他认为这是世界的本质(在此之前,古希腊哲学一直以物的崇拜为主流,本源说),也就是说世界的本质就是思维。建立在这一点上,他奠定了宇宙的智性的基础,这种宇宙的存粹形式必然是逻辑。这种逻辑并不是关于某物(这个某物通常以外在于思维之外,并作为思维的基础的面貌现身)的思维(不要把逻辑看成是物的走狗,他是物的爹,形式逻辑就是当狗),逻辑也不是给真理提供标记的形式,恰恰相反,思维的必然形式和固有规定就是内容和最高真理本身(这种逻辑就是一切)。

为了获得一些这种逻辑的把握,我们必须抛弃一个已有的成见,那就是真理必须是有触手可及的东西。就比如人们总是把柏拉图的理念当成是这种触手可及的东西,仿佛理念不过是在另一个世界存在的东西,相对应的,现实世界就位于理念世界之外,具有不同于理念的实体。实际上,柏拉图的理念就是普遍者,或者更确切的说,就是对象的概念(批判柏拉图的理念论,这种概念还是屈服于对象的,就是找到了很多对象的共同的共相)。只有在概念下,某些东西才变成现实的东西,而如果这个东西不同于它的概念,那么它又不再是现实的,也就是虚妄的,这么一来那个触手可及和感性的存在就属于那个虚妄的层面(又是对柏拉图的批判)。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诉诸于普通逻辑的典型表征(上面是第一种成见,那么这就是第二种) - 这种想法假定,规定性并不仅仅属于那个认知的主体,也属于那个认知的客体,也就是对象,这些规定性构成了对象的本质天性。又比如这样一个假定:“如果从一些给定的规定推论出另外一些规定,那么推论出来的东西就不是某种外在于对象的陌生东西,而是归属于对象自身,也就是说,思维和存在是同一的。”总的说来,当人们使用概念,判断,推论,定义,划分之类形式的时候,认为这类东西不仅仅是自我意识思维的存粹形式,也是客观知性的形式(继续批判这种实在论的视角,就好像这种东西是天然的,现成的)。思维就意味着,它把包含在自身内的规定性让渡给了意识(在这种观点下,思维就只是帮助意识来理解对象的东西,思维读取对象的东西,然后向意识显现)但是,只要人们说“知性和理性存 在于客观世界之内”或“精神和自然界具有一些据以安排其生命和变化的普遍法则”,这就等于已经承认,思维规定同样具有客观的价值和实存(黑哥锐评分析哲学,表征主义者)。

批判哲学确实把形而上学导向了逻辑,但是就像后面的观念论一样,由于它害怕客体,他给予的逻辑规定性本质上不过是一种主观上的意义。因此,这些规定性依然受到那个它所逃避的客体的影响,因此留下了一个超越的,无限抑制的物自体。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必须从意识的对立中解放出来(没有科学你搞什么批判哲学),所以必须从这种焦虑,不完备的立场中提升,来获得思维的规定性,这种思维的规定性必须作为逻辑性或者存粹合乎理性的东西(所以可以看出康德那种仓促是一种必然,他是先设立一个物自体的立场,倒逼出来人的思维的规定性)。

康德认为逻辑(这里指通常(庸俗)意义上的逻辑,看成是很多定义和命题的集合)非常幸运,因为它比其他科学更早的达到了完满(下面就是黑格尔的观点了)。从亚里士多德开始,这种逻辑就再也没有进步或退步,没有进步的原因是逻辑看上去都很完成和完满。对这种逻辑的修改也不过就是让它变得更加精简,那么我们可以认为,他需要彻底的重建(开整开整)。因为精神经过两千多年的持续劳作之后,对于自己的思维,对于其自身内的纯粹本质性,必定已经具有了一个更高层次的意识(大脑升级人,时候到了)。后面黑格尔就是说现在逻辑已经老掉牙了,我们必须马上开始升级。

事实上,很久以前人们就感到应该对逻辑进行革新了。在教科书中表现出的逻辑的形式和内容,必须说已经堕落成了不光彩的东西。这种逻辑没被抛弃,主要还是因为情感上觉得这个东西不可或缺,而不是相信这种逻辑学真的有什么价值。

曾经有一段时间,逻辑通过心理学、教育学、甚至生理学提供的材料而扩大了自己的范围,但后来人们普遍认为这些都是瞎扯。这些心理学,教育学,生理学东西放到逻辑里面之后,表现为一种枯燥和平庸的东西。比如说傻逼应用逻辑,还有人为了让这种逻辑更加饱满往里面猛加各种垃圾。

至于这些内容为什么如此缺乏精神,我在前面已经给出理由(就是因为这种逻辑的本质就是匮乏的)。这种逻辑的规定性被当成固定不变的东西,并且这些规定性的联系只是被放到一种外在的联系之中。因此在判断和三段论中的对立几乎被减少和建立在规定性的量的切分之中,由于人们在进行判断和推论的时候,主要是归结到并且建立在规定的量的因素上面,所以一切东西都是基于外在的差别或单纯的比较,成为一种完全分析的方法和一种与概念无关的计算。所谓的规则和规律的演绎,尤其是推论的演绎,比起用手指测量长短不同的木棍,然后按照它 们的长度来分类并且捆扎的做法,好不了多少。正因如此,人们把这种思维等同于计算,反过来又把计算等同于这种思维,这不是没有道理的(用这种逻辑就是机械计算)。在算术里面,数被认为是与概念无关的东西,它除了“相等”和“不相等”,也就是说,除了一种完全外在的关系之外,不具有任何别的意义(1+2的时候,这两个数才具有意义),它本身还有它的关联都不是一个思想。因此,当人们用机械的方式算出四分之三乘以三分之二等于二分之一,这种计算相比按照一个逻辑 格式来进行这种或那种推论,既不包含更多的思想,也不包含更少的思想。

为了让逻辑的骸骨通过精神得以复活,并成为实体和内容,逻辑的方法必须是一种能够符合存粹科学的方法。在目前逻辑的处境之中,几乎看不到科学方法的痕迹,它只包含一些粗略的经验科学的形式。经验科学确实找到了一些定义分类方法把他的材料进行分门别类。在精神现象学之中,我已经说出什么才是这种方法的本质,一般而言,就是在科学研究中适合数学的派生形式,在逻辑自身的范围之内,这个方法还会得到进一步的考察。而斯宾诺莎,沃尔夫等人也误入歧途,把这种经验主义的方法运用在哲学知识,把概念性的空洞外部的量的进程当成是概念的进程,而这一举动最后造成了矛盾(想用数学的手段来构建一个概念的发生学)。到目前为止哲学还在寻找自己的方法,用贪婪的眼光看着数学的大厦,他要么是从数学那里去借,要么接受科学的帮助,或者干脆不用任何方法(神秘主义)。实际上,要阐明哲学科学唯一的真正方法是什么,这是当前这部《逻辑学》自身的任务,因为所谓“方法”,就是对于逻辑内容的内在 自身运动的形式的意识(真正逻辑的内容=方法)。在精神现象学之中,我给出了这种方法的一个例子:对于一个实在的对象,称之为意识,意识的形态在实现实体化的过程中,也在瓦解自己,这就是自身否定,并且因此升级到一个更高的形态。这是实现科学发展所必须的东西,这也是为了获得某种非常简单的洞见所必须的东西,这东西就是承认逻辑的原理 - “否定即肯定”,或者说”自我矛盾并不是把自己消解为空洞的,抽象的虚无,本质上只不过是对于自身特定内容的否定”,也可以说是“否定不仅仅是否定,而是对一个已消解的特定事实的否定(就比如对于我是人这个否定,“是人”就是一个已消解在我之中的特定事实),因此是一个特定的否定”。结果在本质上包含着它的造成者(回溯性),这是一个同语反复(结果本身包含了他的造成者),因为如若不然,结果就是一个直接的东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结果。由于造成者或否定是一个特定的否定,所以具有一个内容。这个否定是一个新的概念,一个比先行概念更高、更丰富的概念;之所以说“更丰富”,因为它作为先行概念的否定或对立面,不 但在自身内包含着对方,而且进一步成为对立双方的统一体。——总的 说来,概念体系必须沿着这条道路塑造自身,并且通过一个不可阻挡的、 纯粹的、无须求助外物的进程而使自身达到完满。(我是A,否定=我不是A,但是在否定之中,已经包含了“是A”这个概念了)

我在这个逻辑体系中遵循的方法,或者更切确的说,在这个体系之中自身遵循的方法,还可以进行更一步的改造和完善。我还知道这是唯一正确的方法,这是因为很明显,这种方法并不是一种研究对象和内容之间分离的方法,这是因为这种方法内容就是方法自身,它自身就包含着辩证,他驱动着研究对象前进(就类似于谢林在先验唯心论中对于自我被观察的时候表现为一种无限的生成)。如果一种论述不遵循这种方法,那就不能说是科学有效的。

接下来黑格尔试图阐述全书结构,但是这种给出是一种完成整个体系推演之后回溯性的给出的。

黑格尔又对康德这种范畴的划分进行的大幅度的批判,认为这种划分只是一种同类东西的汇编,他的章节之间是不存在内在必然性的发展过程的。而真正的划分应该是包含概念自身的不断规定性的运动的。

而那个引导概念不断前进的东西就是概念在自身内部具有的否定性,这个东西构成了真正的辩证因素。黑格尔认为自古以来的所有辩证法都被误解了,总是把辩证的结果认为是一种虚妄的东西。而在黑格尔这里,辩证法被看作是一种概念的运动的动力学。

黑格尔还表扬了康德对于辩证法的使用,认为康德奠基了假象的客观性(主观普遍性就是客观性)和矛盾的必然性(二律背反),矛盾是思维规定的本性。而之所以康德能认识到这一点是因为康德通过理性把思维的规定性运用在自在之物之上。而康德并没有认识到这种规定性的内在否定性,只是单纯的运用起来只会出来一个理性无法认识无限者这种结论。

在辩证法的统一体之中把握对面,或者在否定性东西中把握肯定性东西,这就得到了思辨因素(一个比单纯否定性更有活力的东西),但是这种东西对于没有经过训练的思维是一种异常困难的东西,如果这种思维能力无法摆脱感性的具体表象和推理活动,那么就只能通过抽象思维的训练给出一个就像我们上面提到过的庸俗的逻辑学,其中章节的划分是分离的,规定性是缺乏辩证的(康德的哲学就是对于抽象思维有帮助,但是其概念依旧是抽象缺乏生命的)。

其次黑格尔强调了逻辑学为什么这么重要,逻辑学跟语言类似,一开始初学语言,语言的规则不过是枯燥的空洞的条款,只有当你掌握了一门语言,你才能掌握奠基在这之上的各种文化和精神。那么逻辑学也是一样,初次进入逻辑学可能会感受到那种枯燥的抽象性,但是一旦当他完成的那一刻,才成为真正有生命的逻辑学。如果说我们的自然和我们自身的意识就是一个宝藏,那么逻辑学就是尝试去解释宝藏的本质,他在实现一切。

只有从科学之中返回逻辑,才能真正掌握逻辑

所以,逻辑学一开始人们并不懂得里面的广度和深度,只有对其他科学有更高的认识,才能反过来了解到逻辑学的价值,才知道原来逻辑就是科学的本质。

现在,尽管在学习的开端,精神并不觉得逻辑性已经具有这种自觉的 力量,但通过学习,精神在自身内感受到了一种同样强大的力量,这力量 把它导向全部真理。逻辑的体系是一个阴影王国,一个由单纯本质性构 成的世界,摆脱了一切感性的具体东西。学习这门科学,停留在这个阴影 王国里面进行劳作,乃是意识的绝对教化和绝对训练。而在这个过程中, 意识从事的是一项远离感性直观和感性目的、远离情感、远离单纯意味的 表象世界的事业。就其否定的方面来看,这项事业在于避免一种偶然的 推理式思维和随意性,不让这些或那些相反的理由随便冒出来成为一种 有效的东西。

特别是通过这个方式,思想赢得了独立性和自由。思想定居在抽象 活动里,定居在那些缺乏感性基质的概念的推进过程中,成为一种不自觉 的力量,能够把别的许多知识和科学纳入一个合乎理性的形式之内,理解 并且坚持它们的根本要点,同时以剥离外在东西的方式从它们那里提炼 出逻辑性,——或者也可以说,用一切真理的内涵去充实之前通过学习而获得的逻辑性的抽象基础,赋予逻辑性以普遍者的价值,这个普遍者不再[56] 是一个与其他特殊东西并列的特殊东西,毋宁说,它统摄所有这些东西, 是它们的本质,是绝对真相

逻辑的普遍划分

黑格尔虽然认为在彻底了解逻辑学这门科学之前给出划分只是暂时的,但是黑格尔毕竟是老逻辑,所以黑格尔想在接下来预先指出,概念在其发展过程中按照规定要经历哪些主要区别。(其实就是讨论下划分的大致原则,但是这种给出是一种满级的人过来带飞一下,提一嘴,读者目前还是没有这个能力的)

核心的关键就在于,我们必须把划分和概念联系起来,划分必须包含在概念之内。我们要知道,概念本身就已经包含规定性,而划分就是展开这个概念内部隐藏的规定性。哲学的划分的时候,概念必须表面自身包含着的规定性的来源。

其次,逻辑学现在我们假设它已经完成了,逻辑学研究的存粹思维,是一种存粹概念存在的统一,两者不过是逻辑性里面的两个环节。(在黑格尔那边,存在本身是一种进行中的思维状态,因为一切存在都必须通过思维呈现)

这两种运动的统一体构成了作为元素的逻辑原则(元素是黑格尔的一个基本单元),所以区别的发展过程只能在这个元素内部进行。因此我们的划分实质上是规定性的自我划分,自我设定。由于我们的努力,之前的那种意识和存在的对立,主观与客观的对立都已经消失,这两种元素都不过是一个作为统一体的概念的形式罢了,虽然单独的拿出来感觉还有自己的规定性在内部。(黑格尔的哲学里面是不承认任何完全独立外在的单元的,就比如物自体,物自体必然是某种概念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某个运动的一个环节,所以黑格尔的哲学是特别体系化的哲学,我们最终要把握的是这个运动本身,而不是某个特定的环节)

完整的概念通常通常被看作是存在着的概念,亦或者是概念,前者是自在存在的概念,后者是自为存在的概念,这里面的差距就在于,一个是没有意识到概念的概念,另一个是已经认识到自身的概念,就好比石头无法认识到自己作为石头,但是人认识到了自己作为人。那么我们可以简单划分一下,研究自在概念的是客观逻辑,研究自为概念的是主观逻辑。(你可以理解自在概念就是那个石头,石头作为一个客观的存在物,他也是概念,不过是作为存在的概念)

从根本的要素(元素统一体)上来看,这些规定就必然是相互关联的,而这个关联就必须存在一个中介环节(这里面的中介意味着还未完全自为),在这里概念是各种反映规定的体系,也就说作为存在的概念正在向着作为概念的概念进行运动。那么,存在论就是讨论客观逻辑,而概念论讨论主观逻辑,这里面的中介就是本质论,而本质论依旧属于客观逻辑,因为还没有完全自觉,自为。这就是黑格尔对于逻辑学的初步划分。(如果我们把逻辑学的为三大部分庸俗的对应一下,那么存在论是前自然,本质论是自然,概念论是思维)

康德提出了先验逻辑来对立通常的逻辑,而这种先验逻辑在某些意义上就类似于客观逻辑。 康德的先验逻辑有两个核心特点:1.先验逻辑考察哪些先天的与对象相关联的概念(就比如空间),2. 先验逻辑考察认识对象的起源。所以康德看法的核心就是,范畴必须属于主观的意识。那么就必然导致物自体的出现,因为我们很容易设想一个不被主观范畴所规定的东西,但是这个东西难道不也是我们主观思维所设想的东西吗?

黑格尔认为康德的先验逻辑主要兴趣在于思维规定的先验性(这种先验性类似于上帝在你脑子里面植入的操作系统),那么就必然导致这种思维规定下的探讨成为空谈,因为没有考察规定性自身之间的关联,而是总是和自我关联。当然康德也有进步的地方,那就是把思考引向形式,逐渐认识无限的形式,也就是概念,认识到之后,形式就会自己规定自己,自己成为自己的内容。(在黑格尔看来,康德这人到最后还是没有从概念里面剥离我这个东西,最终只能成为一个主观的未完成品)

在黑格尔这边,客观逻辑就取代了传统形而上学的地位,就是本体论,或者说本体论化过程。但同时客观逻辑也会处理哪些传统形而上学里面用存粹思维去把握的基体(上帝,灵魂)的部分,这部分就对应逻辑学里面的本质论。这一部分在传统的形而上学里面没有对存粹思维的规定性进行批判,所以也遭到了诟病,那么在客观逻辑里面会解决这个问题,进行彻底的批判。

最后,主观逻辑主要是概念的逻辑,这里面的概念已经完成了彻底的自我认知,自我规定,就是主体自身。

  1. 存在的逻辑 - 存在论
  2. 本质的逻辑 - 本质论
  3. 概念的逻辑 - 概念论

存在论

科学必须以什么作为开端

找到哲学的开端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有很多哲学家已经做出了努力。

在哲学的本原中也具有开端,他一般被表现为主观的规定性,就比如水、努斯、理念。也可以表现为主观的内容的规定性: 精神、思维、直观、感觉、自我。这两种本源其本质都是一样的,都是某种规定性。但是这种开端本身只是作为一个引子,引出哲学的原理,无关紧要的东西,开端本身并没有受到任何的思考。

黑格尔认为这个开端至今都被人以各种方式草草了事,要么是依靠独断论(前康德),要么是用怀疑主义采取主观标准(康德),要么是采用理智直观(雅各比)。但是在康德之后,越来越迫切的想要完成主客统一,形式和本原的统一,所以,本原和开端应该是同一个东西。(在这里本原强调客观性,开端强调主观性,如果思维有前提,那么这个前提必须是思维首先思考的东西,就类似于科学家必须先考虑自己用的工具本身到底是个啥)

在强调了开端的重要性之后,黑格尔指出开端必须同时是直接的和被中介的,因为任何东西都是同时包含这两者,那么开端也不例外。

黑格尔认为开端应该是逻辑的,起源于自由的,自为存在的思维要素,也就是纯粹知识。这意味着这个开端是被中介的,这是因为纯粹知识是意识最终的绝对的真理(纯粹知识是最终章,当然是被前面的章节所中介的)。逻辑学的前提是精神现象学(以显现着的精神为对象的科学),精神现象学的最后产物就是科学的概念,也就是纯粹知识,所以我们可以说逻辑学是一门纯粹科学,是全面展开的纯粹知识(如果说精神现象学的结果是作为纯粹知识的理念,是一个种子,那么逻辑学就是彻底把它成长)。

黑格尔认为,这个开端必须是抛弃了所有反思和意味的,他不过是一种直接的呈现。那么刚好,纯粹知识由于扬弃了所有的中介环节,已经做到了自为存在,所以也同时是一种单纯的直接性。

什么是单纯的直接性呢?就是通过反思把所有反思的部分剔除,抛弃了反思的中介,而这个东西就是纯粹存在。(骚操作,通过反思让这个东西不反思,二阶的反思当成未反思的来用,很屌,这里的纯粹存在可以理解为一种自我抹除活动)

可以这么说,纯粹存在本身是纯粹知识的起点,是抹除的最干净的剩余

这里要指出一个问题,世界的发生点是如何发生的,顺序应该是

  1. 世界发生活动
  2. 开始对发生活动进行抹除(类似于二阶反思)
  3. 抹除之后的剩余就是那个发生点
  4. 认识到这个发生点之后的运动

这里面的逻辑就非常类似于黑格尔的玩法

什么叫being? ing 这是动词,强调存在本身是一种活动

黑格尔认为一些成见可能会影响我们思考这个开端,所以需要预先解决。

首先有一种观点,认为绝对真相是一个结果,而这个结果必然预设一个最初的真相。但由于这个最初真相是第一性的,那么必然是某种偶然的,主观上不可认识的(就好像是一种暴力,他就是那样的一个东西,我们可以在这个观点里面看到一种一个线段一样的结构)。所以就构成了一些哲学上的观点,认为哲学的开端就是假象的,虚拟的,为了避免无限倒退,随意设定的,这种哲学跟摸黑找东西差不多,因为你一开始的基础就是莫名其妙的。但是黑格尔认为这种思想已经隐含了某种正确的洞见,那就是哲学的推进本身是一种倒退,所以的哲学的开端是真相,也是最初的真相(这里面的最初是指一种回溯性建构的能力,你第一次回头,回到底,没有回溯你哪来的最初的真相,这个真相就是单纯直接性,就是纯有)。

我们的意识总是从直接的东西出发,回溯到绝对知识(最终的东西)。最终的东西,就是最初的东西的源头(我们通过不断的认识和抹除,才能回溯性的认识开端)。可以这么说,开端通过整个推进过程,认识到了自己。所以进展就是倒退,最初的东西就是最终的东西,最终的东西也是最初的东西。黑格尔的哲学彻底扭转了那种线段的结构,而是一种首尾衔接的结构。

本质上就是精神现象学的结果,也就是纯粹知识,自己抹除了自己,伪装成一个最初的存在,使得这个最初的存在实际上是依赖某种结果的。绝对精神生了一个儿子(beginning),反过来把这个儿子叫做爹,自己假装是孙子,自己是从自己的儿子那边长大的,重新活一遍。

哲学的开端是一个在全部后继发展过程中当下存在着的,维系自身的基础,一个始终并且完全内在于它的进一步规定中的东西。(前进就是构建开端,进步通过构建开端,让自己更进步)

所以黑格尔认为只有当科学完全展开的时候,那个开端才是真正完满充实的开端。(逻辑学的第一章是科学展开之后才能有的东西,在这里作为开端)另外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这种不断的进展,不断的回到起点,然后又出发的过程,这就是黑格尔说的历史,他是本体论的探险。

这里再强调一下,为什么黑格尔认为他的开端是真正合法的,因为黑格尔的开端并不是一种预设,而是一种开端性,是一种活动,黑格尔的开端性就是抹除自己中介性的过程。黑格尔在设定开端的同时,也在阐述开端的发生学,到底何为开端。

并且这个纯有作为开端,你越到后面逻辑越展开,你就越会发现这个开端越来越正确,他在进展的过程中也在不断的进行自我确定。

这个开端是一个存粹的开端,甚至不包含存在这个规定性。当然会有很多人依旧存粹存在作为开端有很多忧虑和害怕,这种人总是觉得科学的开端就应该是一个预先给定的东西,然后随着对这个预先给定的东西的进一步展开,才充实了这个预先的规定,所以黑格尔在下面会进一步的进行阐述。

这个开端首先是无,因为他没有任何规定性,但是,他作为无,是一种即将生产出某种东西的无。所以他是无,同时也是存在,是两者的统一体。进一步的,这个开端也是一个被分离的开端,因为开端作为非存在,指向了存在,开端想要挣脱非存在,想要扬弃非存在。

PS:我认为大逻辑毫无疑问是更适合黑格尔的初学者阅读的,因为黑格尔用了大量的导言来描述整个纯有作为开端为什么是必然的。

与那种傻逼科学主义的预设不同,真正哲学的开端并不是碰巧被发现,而是通过一种回归活动得出的。如果说科学用的分析活动是一种正向,那么黑格尔的方法就是逆向,开倒车。

黑哥批判了费希特哲学的开端-“我”,我确实是一个直接普遍的东西,但是想要拿来作为哲学的开端,就必须把里面的东西纯化,作为绝对知识,得到一个抽象的我,那么这个我实质上就已经不是一开那个具体的我了,那就作为一个开端失去了他的直接性,反而有了预设,这个预设最大的问题就是混淆了具体和抽象的我。除了这个预设本身是个问题。除此之外这种存粹知识虽然消融了主客对立,但却依旧站在主观的自我立场上,因为这种开端建立起来的哲学,客体始终是作为一个主体的他者而存在的。最后,这种开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有太多的规定性,而不是一个单纯直接的开端。

存在的普遍划分

首先,可以用他者来规定存在,也就和本质相对应,那么存在作为整体就属于是没有本质的东西,作为一个进入本质的环节。

其次,是存在内部也会具有规定性,那么会包含三个层面

  1. 作为规定性本身,
  2. 作为已扬弃的规定性,大小
  3. 作为就质而言已规定的量,尺度

比如说我们首先看到一头猪,看到了某些规定性,那就说有了质,随后呢,我可以通过质,我们发现了这些质是排他性的,我发现了量,也就是一,最后,我们结合质与量,那就成为了尺度,一头猪,也就说一是量,而猪是某种质。当然这个比喻绝对是有问题的,但是可以帮助理解。

同样,这个划分只是一个初步的划分,实际到底是什么只能通过运动来解释。

其次呢,在注意的是,在别的哲学里面都认为量发生在质之前,黑格尔这边是倒转的,因为黑格尔认为量是一种扬弃了的质,量是对于质的否定,事情的存在与否根本不依赖多少,而多少则是依赖事情的存在。

尺度是一种量与质直接的关系。

规定性(质)

自在的看来,无规定性本身就是和有规定的东西对立,所谓没有本质就是存在的本质。

最初,存在只是自在的已规定的存在(没有本质)

其次,他在这种情况下过渡到定在

然后,定在扬弃自身,过渡到自为存在

为什么黑格尔要在这里强调规定性,而不是仅仅说这个只是质,因为这里的质,其实还没有质,因为这里根本没有任何规定性,所谓规定性是指规定性的发生,而不是可以利用的规定性,这方面一定要注意。不要认为这里的质真的就是某种本质了。

存在

A 存在

存在,并且是存粹的存在,没有任何规定性的存在。那么,这个无规定性的存在也就是

B 无

无,存粹的无,它是单纯的自身等同,完满的虚空性。如果能够区分有东西还是没东西可供直观,无就有了意义。就是存粹存在,两个根本上是同一个东西。

存在和无到底有没有差异呢?如果完全是一个东西,为什么黑格尔还要区分这两个环节呢?其实是有差别的,有是不知道自己居然没有东西可供直观,但是无里面其实是能够把握有东西直观和无东西直观的差异性的,可以认为他知道自己是无,看到了自己的孤独,知道自己没东西可供直观。

所以很明显,这里的有和无,就是一种原初差异性。一种必须要有对象的原初机制,操你妈,凭什么不给我对象,那我玩个屁啊,所以无有看到了自己没有对象可以把玩,瞬间陷入一种饥渴之中。

我一会呢,感觉很饥渴那就是无,然后把自己的这种空洞当成对象,那就是存粹存在,然后又感受到自己的那种饥渴,发现自己就是无 。。。。来来回回转换,就是转变。

也可以把存粹存在和无看作是一种指涉,引出的力量本身,存粹存在想要引出东西,发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引出,那么就是无,而无又把这种没东西,不可引出来引出,就又变成了有。

C 转变

a.存在和无的统一体

到这一步呢,我们会发现单纯的有跟无都是假的,因为这是我们通过中介活动得到的啊,只是方便分析,真正的东西是两者的结合和不停的过渡。

转变意味着存在变化到无,无又变化到有。这两者互相转变,能区分,但不能分割,每一方都消失在他的对立面里面。

可以这么说,两者的区别存在着,但是又不存在着,所以这里的区别只是一个意谓

b. 转变的环节

存粹的存在和存粹的无两者是互相构成,互相援引,互相指涉,绝对不可分离的,是绝对无法独立存在的。

这两者构成了一个自我统一的统一体,所以也是一个内部的规定性。并且由于这两者的不可分割,就造成任何一者都无法代表转变,那么就只能作为一个被扬弃的东西。

既然两者正在一个统一体之中不停的转变,那就会有从存粹存在到无的过程,也会有存粹无到存粹存在的过程,这就是消灭产生

这两个就是转变的双重规定性,但是说是两种,但本质上依旧是一种,毕竟两者是同一个东西嘛。

我们可以试想生活中的一切事物难道不都同时拥有设定性和否定性嘛,而设定性以有作为抽象基础,否定性以无作为抽象基础,所以一切东西里面都同时包含有和无。

在这初步的统一体里面,他还没有完全了解自己的本性,到了本质,定在这种环节的时候,才更加的饱满。

c. 转变的扬弃

由于这种活动本身就在不停的对抗,那么就会造成两者的平衡,转变变成了一个静止的统一体。

在这一步,我总是想把握存粹的有,或者是存粹的无,但是由于在转变,我们发现把握永远会失败,因为他会自己消失,这使得我们重新开始思考这个转变体,这个转变的真相到底什么。

转变的核心是什么?是有和无的差异性,但由于转变总是会从一个到另一个,存在和无会瞬间消失掉,那么就无法维持这个差异性,也就造成了转变的塌缩,塌缩为一个静止的统一体。

这就是转变让自己不再转变,自己取消自己,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东西难道不是处于一种静态之中吗,如果真的在持续的消失,我们还能觉知到任何东西吗?

所以说定在是比转变更高级的存在,因为他把转变里面的转变过程,消失过程全部抹除了。

那么,这种统一体就转变为存在和无的统一体,也是静止的单纯性,就是定在,扬弃了前面的所有环节。

Remark: 扬弃

不要认为已经扬弃的东西会消失掉,他只是进入一种暗面,但是依旧在暗中观察,暗中限制,他的规定性依然存在。

也就是说,扬弃让某个台前的东西变成幕后的东西,但是这个幕后的东西的效力依旧存在。

而在扬弃发生之后,这个被扬弃的东西就被称之为环节

定在

定在不是某物,定在不过就是消逝过程的自我消逝。

定在是已规定的存在,他的规定性是存在着的规定性,即质。

某东西通过它的质而与一个他者相对立,是可变化的和有限的。

而这个与他者的对立又消解在一种无对立的无限性即自为存在之中。

要注意的是,定在本身虽然说是一个明确已经规定的东西,但实质上依旧是一个非常虚的东西,或者说他唯一的明确就是,我就这样,就是,在这一点上其实定在有点类似于无,但是感觉更加摆烂。

直到定在这一步,我们才能开始说,这,因为这意味着一种静态的东西,如果处在流变之中,你是没办法说的。

因此,对于定在的讨论会分为三个部分

A. 定在本身

B. 某东西和一个他者,有限性

C. 质的无限性

定在本身

在定在这里,有三个环节

  1. 定在本身
  2. 定在的规定性,
  3. 定在的被动反思,某东西

  4. 一般意义上的定在

定在由于扬弃了之前的环节,成为了一个简单直接的东西,但是在其内部依然同时具有存在这两个规定性。

而由于定在是非存在和存在的统一体,所以也构成了规定性本身。因为规定性的前提就是“这个规定性”,或者说只有当流变结束流变(有和无的均衡化),才能有真正可把握的规定性出现,才可能发生某种聚焦,某种这个性。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们既然有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东西,那么必然会走向规定性,而规定性的第一步必须是规定性本身,没有这个工具你怎么来规定呢?

其次呢,我们要警惕我们的外在反思过度介入到逻辑学的环节之中,这是一种第三人称的反思,比如把定在把握成一种否定并且规定的东西,那并不反映真实情况,概念的自身运动,和外在反思必须被严格区分开来。

定在可以被理解为thisness,这个性,并且会发生认识论失焦,他会让自己失焦,把自己替换成某物。有了定在,才会有某物的可能。

b. 质

我们之前说过,定在构成了规定性本身,所以规定性内部会永远包含存在,规定性的本质就是有和无的统一。

如果说规定性是作为一种认识论焦点的能力,或者说聚焦行动本身,那么存粹的存在就是完全无法焦点化的东西。规定性也同样是认识论的开端,只有能这个,我们才能认识。

而当这种规定性完成了自我的明确和孤立之后(自己聚焦自己,设立自己),作为存在着的规定性,就是质(质之性)。

因为本身不过就是一种需要被聚焦的能力。

你可以想想如果让你思考一瓶可乐的各种性质,是不是第一步必须是锁定在某个性质上,否则根本不可能思考。

我们同样可以从无的角度来思考质,那么这时候的无就作为一种拒斥而存在(就如同你有这个质,就不能有那个质,质本身作为一种聚焦的力量,就存在一种否定,我不想聚焦别的,我就想聚焦这个,量子力学难道不就是一种否定所有其他可能,在认识的位面只留下一种可能吗),而这个时候的质就作为一种一般意义上的否定而存在,这种质一般被称之为界限,限制。

说白了就是有两种质,一种是存在着的质,是一种实在性,一种是作为否定的质,是一种界限,缺陷,但是说到底这两种就是一样的。

自为存在